由于我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目前换届调整,现面向本院及全社会招募委员,招募要求如下:
一、拟招募委员类别:
医药领域和研究方法学、伦理学、法学等领域专家学者,社会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涉及人的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职责:对本单位承担和或实施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独立、称职和及时的审查。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
伦理委员职责:兼职工作,按照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担任送审项目的主审委员或参审委员;进行伦理审查项目的预审;参加伦理审查会议。
致力于保护受试者权益,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同意公开自己的姓名、职业和隶属机构。
同意应要求公开与参加伦理审查工作相关的劳务补偿。
同意并签署利益冲突声明,保密承诺。
上岗前,参加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范(GCP)培训及伦理审查基础培训课程;作为委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三、招募方式
本着自愿的原则,采取自荐及院领导或原伦理委员会人员推荐等方式,形成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应提交《伦理委员会申请表》,资质证明文件交由伦理委员会秘书审核,截止日期11月30日。
伦理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院长办公室审查讨论,伦理委员会委员将以医院正式文件的方式任命。
联系人:张继元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432-63392315
地址: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吉林市人民医院内科楼一楼)
点击下载:《伦理委员招募通知》
点击下载:《伦理委员会委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