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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医院购置蓄电池招标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1-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吉林市人民医院购置蓄电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医院经使用科室申请,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院内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院内招标。

一、招标内容及概况

1、项目名称:吉林市人民医院购置蓄电池招标

2、项目地点:吉林市人民医院

3合同服务期:三年

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5、采购方式:院内招标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网页截图)。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需提供电池生产厂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所投的蓄电池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

   5、提供原生产厂商三年质保服务承诺书原件;

   6、提供生产厂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ECQQC080000有害物质管理认证、泰尔认证、CE认证、节能认证;(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7、生产厂商提供免费400或800电话,实现7*24小时技术支持;

三、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时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证件须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单位需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1400元,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在中标公告公示期内,未中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无异议,期满后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不能按时实施、完成投标项目或提供商品、服务质量不达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医院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利。

账户名称:吉林市人民医院

转账银行:吉林丰满惠民村镇银行

帐号:3980 1010 0100 0495 86

四、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在吉林市人民医院官网招标公告栏发布,供应商可凭《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到吉林市人民医院内科楼14楼远程会诊中心(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号)登记报名并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1月25日(北京时间 8:00-11:00  13:00-16:00 节假日休息)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时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15662112233

吉林市人民医院

20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