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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医院总务科物品采购招标公示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6-10

  • 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生活及医疗垃圾袋项目、热敏纸及瓶贴项目、手消项目、电工材料配件项目、标志标识制作项目、塑料制品项目、日用杂品项目、水暖配件项目、办公用品项目、服装及敷料项目、家具备品项目,共计11大项81单项品种。

  • 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须具有本项目需求的生产或经营资质,所有供货物品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各投标单位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投标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经营的规章条例,严禁进行不正当竞争。
  5. 不允许投标方中标后将本次招标合同转包。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6. 最低报价参标中标单位,上诉单品种报价必须全部低于或等于所设置的单品种拦标价,否则本次招标作废。其他未列入单品种招标项目内的物品,进货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2018年进货价格。
  7. 招标产品标准以技术参数和招标样品为准。
  8. 投标申请单位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所投标项目2018年度产生的总费用的2%,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提供银行缴纳凭证)。在中标公告公示期内,未中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无异议,期满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标的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转账银行:吉林丰满惠民村镇银行;账户名称:吉林市人民医院;账号:398010100100049586
  9. 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样品要求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若中标单位不能按时完成、实施投标项目或提供的商品、服务质量不达标,医院将对中标单位进行一次警告、二次约谈、三次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医院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利。
  10. 禁止不符合市场价格的恶性竞标,一经发现,保证金不予退还,永久取消其参与竞标资格。

三、招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申请人于2019610日至20196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市人民医院5号楼3楼总务科(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号)报名。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报价币制为人民币。
  3. 投标方应按照报价函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报价。
  4. 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接受单一报价。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人民医院

      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

    联系人:王学军  电话:0432-6252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