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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5-17

吉林市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吉林市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及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市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2.5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单价:元)

1

浊度仪

1

40000.00

2.6设备功能要求 

 1、用途:用于教育、科研、饮用水处理、废水处理、地表水、地下水检测以及工业过程控制以及产品质量控制等不同领域的浊度测量。

2、工作条件:

2.1 源:仪器:12 VDC, 3.4 A或15 VDC, 2 A;电源:100-240 VAC,50/60 Hz ;

2.2 操作环境:0~40℃;

2.3 相对湿度:无冷凝,相对湿度 5 至 95%;

3、技术性能指标:

3.1 符合标准: 符合USEPA 180.1 方法或者更高级别EPA 认可的 Hach 方法 10258

3.2 认证:CE

3.3 光源:钨灯或高级别激光光源

3.4 量程范围:0-400 NTU

3.5 测量模式:NTU,EBC

3.6 准确度:读数的±2% +0.01NTU(0-100NTU时);读数的±5%(100-400NTU时),基于福尔马肼一级标准溶液;

3.7 分辨率:0.001NTU//EBC,在最低量程范围时

3.8 重复性:读数的± 1%或者±0.01NTU/EBC,取大者

3.9 具有信号平均功能

3.10 采用比率测量技术,避免色度的干扰。

3.11 读数模式:单次,连续模式

3.12 响应时间:信号平均模式关闭状态为6.8 s

3.13人机交互2个USB-A接口。可外接U盘,打印机,键盘以及二维码扫描设备

3.14 数据存储:存储2000个数据,包括测量读数、校准值、验证值

3.15操作界面:七英寸彩色触摸屏显示

3.16语言:具有多种语言选择,其中包括了中文

3.17具有屏幕显示在线帮助指引,提示操作步骤

3.18外壳防护等级:IP30,仅限室内使用

4、配置要求

4.1 基本配置:台式浊度仪主机、样品池、防尘罩、电源电源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3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时间及资格审核:

4.1公告时间:20230516日至20230523

4.2投标人公告期间吉林市人民医院(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号)设备科报名并登记。

4.3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后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4相关资质和书面材料送达地点为吉林市人民医院设备科(行政楼2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我院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递交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并标注设备投保证金;账户名称:吉林市人民医院;转账银行:吉林丰满惠民村镇银行;帐号:3980 1010 0100 0495 86。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相关规定进行。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人民医院网站及公示栏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人民医院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号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432-62522678